
因應市民大眾對公營牙科服務需求日見殷切,政府於2022年底成立口腔健康及牙科護理工作小組,全面檢視政府提供或資助的牙科服務。應工作小組的建議,政府推出「社區牙科支援計劃」(計劃)。本計劃與非政府組織合作,增加為有經濟困難的弱勢社群提供的牙科服務,提升服務量、服務點和服務範圍,以及早發現和治療牙患。
計劃參加者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參加支援計劃的合資格「無家者」必須持有香港身份證及已登記加入「醫健通」,並屬於以下社署主要專為露宿者的服務的使用者:
沒有。任何年齡人士,只要符合資格便可申請參加計劃。
合資格人士可自行選擇並聯絡已參與計劃的非政府組織牙科診所,申請參加計劃及預約診症日期。此外,有需要的人士亦可聯絡註冊社工。無家者則可透過認可的非政府組織社工協助參加計劃。社工會為合資格人士作安排及聯絡牙科診所預約診症日期。
合資格人士可瀏覽衞生署社區牙科服務網頁搜尋和選擇合適的非政府組織牙科診所。網頁提供參加計劃的牙科診所名單及基本資料,包括診所地區及聯絡方法。此外,註冊社工亦備有參與計劃的非政府組織牙科診所名單及資料。
合資格人士於接受服務診症當日需帶同(1)填妥的申請表(牙科診所亦備有申請表供合資格人士填寫)、(2)身份證明文件和(3)申請表上列明的所有申請資格證明文件正本前往選定的牙科診所確認申請資格,並接受服務。
由註冊社工協助的合資格人士,於接受服務診症當日需帶同香港身份證正本前往選定的牙科診所。
領取綜援人士除可以參加社區牙科支援計劃外,亦可善用綜援計劃下的牙科治療費用津貼,當中涵蓋此計劃資助服務範圍以外的其他牙科服務。
「長者生活津貼」受助人可出示最近連續三個月經由銀行戶口每月存入「長者生活津貼」金額的文件(銀行存摺或銀行月結單等),即可作為有效的合資格證明文件。
可以。合資格人士可自行選擇任何參與計劃的非政府組織牙科診所接受服務。
經非政府組織主診註冊牙醫評估後,如情況合適,計劃參加者可獲提供以下的服務:
每180日:
每365日:
每5年或以上:
不可以。每項治療項目設獨立配額。
現階段,合資格人士可一次或按需要分多次完成所有治療,而所有治療須於180天內完成。
可以。主診註冊牙醫評估後可按每名計劃參加者的情況,在其參與計劃當天起180天內提供最多三個「補牙或拔牙配額」。而每個「補牙或拔牙配額」是以一顆牙齒為單位,為該顆牙齒作治療。
合資格人士可自上次登記計劃的180天(循環期)後,再次接受以下的資助服務:
計劃參加者可自上次完成洗牙或根管治療後365天再次獲取資助服務,而鑲配活動假牙須相隔5年。
不可以。計劃參加者於每一個循環期內的治療項目配額只可以於該循環期內經主診註冊牙醫評估認為情況合適後使用,未使用的配額不可以累積到下一個循環期使用。
不可以,計劃下的治療項目配額是以每個人計算和不能共用的。
可以。市民可以同時接受牙科街症和社區牙科支援計劃的服務。
不可以。計劃參加者在同一循環期階段內只可在一間已選的非政府組織牙科診所內接受資助服務,並建議由同一名牙醫提供服務。
可以。如果合資格人士在循環期結束後沒有任何未完成的治療,並欲於另一間非政府組織的牙科診所繼續接受資助服務,須通知計劃辦公室提出申請。待申請獲批後,方可到新選擇的診所接受服務。
對於非政府組織牙科診所的行政和服務的建議,計劃參加者可直接向該牙科診所所屬的非政府組織反映。另外,如對此計劃有任何查詢、意見或投訴,可聯絡計劃辦公室。
主診註冊牙醫經評估後如認為計劃參加者需服用並非用作止痛的藥物,此項藥物費用全數需由計劃參加者自費承擔。
主診牙醫可依其專業判斷,建議及提供資助服務範圍以外的牙科服務。主診牙醫應向計劃參加者解釋此類牙科服務不屬於計劃的範圍及告知其衍生的費用,並須得到計劃參加者確認同意接受和支付此類服務。這被視為計劃參加者與非政府組織牙科診所之間的私人安排,計劃參加者須自費承擔有關服務的全數費用。
計劃所提供的服務由政府資助,計劃參加者只需繳付行政費/共付額。
計劃參加者須向非政府組織直接繳付行政費。每個「補牙或拔牙配額」,每次洗牙,每顆牙齒的根管治療(杜牙根),及移除每個牙冠的行政費均為$50。移除每條牙橋的行政費為$100。
如計劃參加者符合以下資格,行政費會由政府全數資助:
計劃參加者須為鑲配活動假牙向非政府組織直接繳付共付額。每副活動假牙的共付額為$1,000。如計劃參加者符合上述資格,每副活動假牙的共付額即為$500。
每副活動假牙指上顎或下顎。同時鑲配上顎和下顎活動假牙會視為接受一次服務,而相關費用會以兩副假牙計算。
如計劃參加者符合以下資格,行政費會由政府全數資助:
可以。
不需要。唯每名計劃參加者於每一個循環期內只獲一次的口腔檢查和處方止痛藥物的資助。
不需要。唯每名計劃參加者於每一個循環期內只獲一次的口腔檢查和處方止痛藥物的資助。
如計劃參加者剩餘少於二十顆牙齒,並獲牙醫評定有進食或咀嚼困難且能透過鑲配活動假牙而有效修復進食或咀嚼功能,才會獲提供鑲配活動假牙的資助服務。
計劃參加者須為鑲配活動假牙向非政府組織直接繳付共付額。每副活動假牙的共付額為$1,000。
如計劃參加者符合以下資格:
則每副活動假牙的共付額為$500。每副活動假牙指上顎或下顎。
同時鑲配上及下顎活動假牙會被視為一次鑲配活動假牙服務。
每名計劃參加者可接受最多兩次鑲配活動假牙服務,每次須相隔5年或以上。曾於關愛基金「長者牙科服務資助」項目下接受鑲配活動假牙服務亦會計算在內。
因此,如參加者在最近5年内透過關愛基金「長者牙科服務資助」項目下接受鑲配活動假牙服務,或已經接受兩次鑲配活動假牙服務,則不能在此計劃接受鑲配活動假牙服務。
此為計劃以外的牙科服務,故計劃參加者須自行安排並承擔有關服務的全數費用。
計劃參加者可選擇使用「補牙或拔牙配額」。
資助服務範圍以外的牙科服務為計劃參加者與非政府組織牙科診所之間的私人安排,計劃參加者須自費承擔有關服務的全數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