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護齒同行」計劃是由香港衞生署於2018年推出的一項牙科護理服務,專為18歲或以上的智障人士提供各項牙科檢查、綜合治療及口腔健康教育。 自2024年7月起,計劃的服務對象更擴展至涵蓋成年自閉症譜系障礙患者,為社會上更廣泛的弱勢社群提供適切醫療支援。
計劃參加者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在計劃下通過指定非政府組織的轄下牙科診所提供的資助服務範圍包括:
目前計劃由2024年7月16日起延續服務至2027年3月31日止(包括首尾兩天)。
有。符合資格申請參加計劃的年齡必須是18歲或以上的智障人士及/或自閉症譜系障礙患者,並持有有效香港成人身份證人士或《豁免登記證明書》。
計劃申請者需持有以下其中一項有效的證明文件,顯示殘疾類別為「智障」、「弱智」或「自閉症譜系障礙」:
#指定康復服務類別包括詳列於社會福利署網頁的嚴重殘疾人士護理院、嚴重弱智人士宿舍、中度弱智人士宿舍、輔助宿舍、綜合職業訓練中心(住宿服務)、展能中心、庇護工場、綜合職業康復服務中心、綜合職業訓練中心(日間服務)、殘疾人士地區支援中心、嚴重殘疾人士日間照顧服務 (https://www.swd.gov.hk/tc/pubsvc/rehab/)。
合資格人士可自行選擇並聯絡已參與計劃的非政府組織牙科診所,申請參加計劃及預約診症日期。申請表格向所選擇的診所索取,或於衞生署社區牙科服務網頁下載。申請人須於首次應診前填妥並簽署申請表格,並於當日提交予選擇的牙科診所;亦可選擇於首次應診時填寫及簽署,並同時出示相關證明文件以核實資格。
合資格人士可瀏覽衞生署社區牙科服務網頁搜尋非政府組織牙科診所,網頁提供參加計劃的非政府組織牙科診所名單及基本資料,包括診所地址及聯絡方法。
可以。 若申請人由根據《精神健康條例》(第136章)成立的監護委員會所委任的法定監護人陪同到診,該法定監護人可代為申請。 申請時須出示有效的法定監護權證明文件及法定監護人的身份證明文件。
如申請人沒有法定監護人,則其父母、祖父母、兄弟姊妹、配偶或康復服務單位代表亦可代為申請,須陪同申請人出席首次應診並須出示身份證明文件正本,以及能證明其與申請人關係的相關文件。
經指定非政府組織註冊牙醫評估後如情況合適及有醫療需要,計劃參加者可獲提供以下的服務:
此外,計劃會為申請人的照顧者提供日常口腔護理教育,協助他們掌握參加者的日常護齒技巧。
當計劃參加者經牙醫評估後,如確定因口腔健康狀況或咀嚼功能需要而適合鑲配假牙,將獲安排相關服務。 於整個服務年期 ﹝2024年7月16日至2027年3月31日止﹞,每名參加者最多可獲配置上顎及下顎各一副假牙。
當計劃參加者未能在指定的非政府組織牙科診所透過行為管理順利接受牙科治療時,診所將安排其轉介至政府指定的協作私家醫院或日間醫療中心,並以「意識鎮靜」、「深層監測麻醉」或「全身麻醉」方式進行牙科治療,以確保治療安全及順利進行。
可以。計劃參加者可以於每個服務年度(即政府的財政年度)按個人需要轉往其他組織牙科一次。但請注意,若參加者於目前牙科診所正進行牙科治療及跟進中。在這情況下,必須待完成整個牙科治療後,才獲安排轉會,以確保治療安全及順利進行。
一般情況下,轉診程序約需7至10個工作天完成。此安排旨在讓相關組織有足夠時間核實參加者的個人資料、已進行的治療項目及費用,以及是否仍有未完成的牙科程序,以保障參加者的權益並確保治療的連貫性。
不可以。計劃參加者只可於其所選擇的一間指定非政府組織牙科診所接受本計劃所資助的牙科服務,並不得同時於其他診所接受相同資助安排的治療。
不需要。計劃參加者可按治療需要,一次或分階段完成所有牙科治療。牙科診所亦會以個案型式跟進,安排定期覆診以確保參加者持續獲得適切的牙科檢查、治療及口腔健康教育,提升整體口腔護理成效。
不需要。計劃所涵蓋的牙科服務由政府全數資助,計劃參加者毋須自費。
計劃參加者可向所屬的非政府組織牙科診所索取申請表格,並提交以下所需文件予該牙科診所,由牙科診所代為向政府申請資助。 經政府核實及支付後,合資格的費用將透過所屬組織退還。
是,本計劃所提供的陪診費津貼及交通費津貼只屬補貼性質,如費用超出上限,差額需由計劃參加者自付。於整個服務年期﹝2024年7月16日至2027年3月31日﹞,上限金額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