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護齒共同治理先導計劃
主頁青少年護齒共同治理先導計劃醫護專業人員參加方法

參加方法

參加方法 - 醫護專業人員

參加資格

  1. 在私營醫療機構執業;及
  2. 根據香港法例第156章《牙醫註冊條例》,名列於《普通科名冊》,並持有效執業證明書;及
  3. 在電子健康紀錄互通系統(醫健通)登記為醫護服務機構;及
  4. 名列於《基層醫療指南》

參加程序

只備英文版 - 請參閱英文版瞭解參加程序